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全校在编在岗的(确有必要情况下可放宽至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编外A类人员(原人事代理人员)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申报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掌握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全日制、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的学历。 国家已施行以考代评的相关系列,不再进行初定。
二、初定初级 (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教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教职称。 (三)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实验师职称。 (四)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研究实习员职称。 三、初定中级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讲师。 (二)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高校讲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 (三)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受聘研究实习员职务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助理研究员职务。或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四)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实验师职务。或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时间界限 初定初级任职资格自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 初定中级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初定中级任职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任教师初定讲师针对工作情况中所填内容,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本校从教经历:提供教学课表,加盖授课所在学院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2. 外校从教经历:提供教学课表,加盖授课所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大章)。 教务处审批由人事处统一报送,审核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辅导员初定讲师针对工作情况中所填内容,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本校辅导员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近三年的考核考评结果、奖惩等证明(需辅导员所在学院部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起止年月)。 2. 外校辅导员经历:提供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由人事处统一报送,审核后加盖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其他岗位初定中级针对工作情况中所填内容,应提供证明其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报送材料 (一)各学院需填报本学院所有初定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二)申报人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继续教育材料(公共科目提供网上公共课汇总表打印件,其他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江苏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备案表》电子版 6.与我校签订首份劳动合同 7.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将1-7装入档案袋(每人一袋,请贴上封面,封面格式不限。 五、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初定职称评审费80元/人,入群后根据二维码扫码支付。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7月12日上午10点之前报送人事处,请申报初定的老师务必实名进入QQ答疑群:879313279。 人事处联系人:祁明秀 联系电话:220132 附件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 附件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附件3:备案表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2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