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届毕业生实习、论文等工作进行了多次调整,为妥善安排毕业生的成绩考核、登记、毕业资格审核,顺利完成毕业前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推优
1.本科:5月20日前本科毕业生成绩全部入库(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请各学院务必在此之前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并按时完成成绩录入、上交论文汇总表(含成绩)、论文推优材料等各项工作,以便预审本科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填报审核材料。
2.专科:于5月27日前上交毕业论文汇总表(含成绩)和优秀论文推荐材料。
专科不做毕设的学生,在“毕业论文汇总表(含成绩)”中如实填写,同时必须填报“不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作为附件。
3.具体日程安排:
年级 内容 | 2016级本科 | 2017级专科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 5月20日前核定完成并入库 | 5月27日前核定完成并入库 |
毕业设计(论文)推优材料 | 5月18日提交 | 月27日前提交 |
毕业设计(论文)推优比例 | 本院本科毕业生数的3% | 本院高职高专毕业生数的2% |
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优数量 | 每学院≤1 | 每学院≤1 |
4.关于推优的详细要求另文发布。
二、关于实习工作总结
(一)实习工作总结的形式和要求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故本次实习工作总结的形式坚持“简洁实效”的原则,取消原定进行的实习生座谈会、优秀实习生报告会、汇报课、课堂教学比赛等形式,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因取消了集中实习,各实习小组总结工作自动取消,同时取消优秀实习生的评比环节。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实习总结。
1.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栏、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媒体和渠道,开展优秀教案展评、实习期间授课、辅导工作、实践操作等视频展演、实习心得交流、线上听课评议、实操点评等活动,展示、深化和巩固实习成果。
2.督促和指导实际参加实习的学生完成个人实习总结和教育调查研究报告等材料上交学院存档;各学院完成本院实习工作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内容包含实习情况、实习调整、实习替代等)。
3.认真及时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对于实际参加实习的学生,根据规定的成绩等级比例和学生的实际状况,对每个学生的实习工作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客观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对于未参加实习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实践替代方案的要求,收取学生相应材料并由学院留存备查,同时根据替代方案核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4.各学院要充分参考和利用校友邦平台的各种统计数据,开展总结、资料积累等工作。
5.时间要求。
年级 | 实习和实践替代成绩 | 学院实习总结 | 备注 |
2016级本科 | 5月18日前核定完成并入库 | 6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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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专科 | 6月20日前核定完成并入库 | 6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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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材料上交清单
1.因取消集中实习,故无需实习带队老师上缴原定的各项材料。
2.实际参加实习的学生上交学院存档材料清单:
江苏师大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备课簿、实习调查报告(本科师范);
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表、教育实习生工作日志、实习调查报告(专科师范);
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表(本、专科非师范);
3.各学院上缴教务处实习材料清单:
①实习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
②实习调查报告汇总表(见附件5);
③实习工作总结(内容包含实习、实习调整、实习替代等);
实习费用收取回执(纸质档);
实习生实习信息汇总表(附指导费金额及实习生银行卡号,见附件6)。
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的以外,全部需要上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三)关于实习补助
1.今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实习工作出现了重大变化,学校只对实际参与了实习工作的学生进行实习补助。
2.各学院于6月2日前(已返校学生可先行收取)回收学生《实习联系函回执》,汇总并造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集中报销。
3.学校对各类实习生只进行一次性的实习补助,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各专业实习信息,切勿重复造表。
4.由于往年实习信息汇总表错误较多,严重影响了学生实习补助的发放,务请各学院上交学生实习补助信息表前,树立责任意识,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仔细核对表中各项信息。如发生错误,学校今年将查实最终责任人并追责,在学院、个人考核等工作中扣减积分。
附件:
附件1:本科论文汇总表(含成绩);
附件2:专科论文汇总表(含成绩);
附件3:不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
附件4:实习成绩汇总表;
附件5:实习调查报告汇总表;
附件6:实习生实习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