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安排及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新学期已开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确保本学期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切实稳定学期初教学秩序,妥善安排各项教学工作,及早发现和解决影响教学正常运行的具体问题,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展开,现就开学初教学安排及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妥善安排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 查教学设施。各学院组织人员检查教室、实验(训)室、机房、语音室、体育场(馆)、舞蹈房、琴房等教学场所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课表安排情况、教室调整情况、环境卫生情况。
2. 查教学准备。各学院对教师、学生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 领教材。各学院根据校园网上“关于领取教材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组织学生按时领取教材。
4. 领教学用品。本学期“班务日志”已经印制完成,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到教务处领取。
二、认真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
学校定于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第二周,即2月24日至3月4日对全校教学秩序(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学院务必认真落实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自查自纠,确保教师、学生尽快进入正常教学状态。
1.检查内容:
(1)检查任课教师教材的准备情况、教师教案的准备情况、教师到课情况;
(2)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学生教材领取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
(3)检查教室调整情况、教室安排是否有冲突;检查教室、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舞蹈房、琴房等教学场所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开课准备情况、课表上墙情况、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情况;
(4)检查开学初第一周~第二周教学课表执行情况。
2.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期初教学检查,及早通知教师和学生进一步核查课表,如发现异常,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于第一周~第二周每天上、下午不定期到本学院学生上课的教室、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馆)、舞蹈房、琴房等场所巡视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有关检查表。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教务管理部门联系,确保全校教学秩序正常。如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调查原因,并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并报教务处。
(3)各学院请将各类检查表(见附件)于3月9日(第三周周三)下午下班前交教务处蔡强老师。电子档通过校园网OA系统发送,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4)教务处将组织管理人员到各教学楼、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馆)、舞蹈房、琴房和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将如实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2月22日
附:学期初教学检查材料
附件一:
课堂教学情况检查一览表
学院: 教学楼号: 日期:
教室 编号 | 课堂 秩序 | 教师到课情况 | 学生迟到人数 | 教学环境情况 | 教室是否冲突 | 备注 | ||
教学 设备 | 照明 | 卫生 状况 | ||||||
有无教学事故 |
注:⒈本表以教室为单位统计,由各学院安排检查人员填写。
⒉教学事故内容、当事人单位意见等相关内容另填《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3.其它内容填入备注栏。
填表人: (盖章)
附件二:
实验(训)室、机房、语音室情况检查一览表
学院: 日期:
实验(训)室、 机房、语音室名称 | 设 备 完好情况 | 环境状况 | 实验项目 执行情况 | 管理情况 | 备 注 |
注:实验(训)室、机房、语音室由相关学院组织专人检查并填写此表。
填表人: (盖章)